Thursday, October 15, 2009

傳記

傳記,是文學體裁的一種,也是早期文學的重要形式之一。傳記並非只是書,也有可能是電影。此外,傳記與小說的分別是相當不同的,雖然許多傳記具有小說的形式,但提到傳記時,還是以「非小說」為定義。傳記即記載一個人的人生,即記載曾經發生在那人生上的事。可以是自傳,亦可以用第三者角度去寫。無論如何,傳記所記載的,都是真實的而並不是虛構。

傳記所記載的並非僅是個人傳記,有時是一個重要團體的紀錄,如中國的十七史百将传,傳記有相當多種的書寫角度,通常依該人物的特性而不同,如政治人物的傳記,會著墨在於他所參與的重要政治事件和歷史事件,而演員的傳記就往往加強描寫經歷與羅曼史,至於科學家的傳記,如物理學家理查·費曼的傳記,就著重在他的教育背景,科學成就上面。傳記之中,也包含了自傳。狹義的自傳是由本人寫作而成,然而今日許多知名人物的自傳都由傳記作家代筆,並非他們親筆寫就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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